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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暴露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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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3:5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伴随着楼市的火爆,多地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为了买房避税,为了首套房的低首付,夫妻盲目选择“假离婚”,“政策性离婚”数量明显攀升。在媒体报道中,有的夫妻竟然为了买房,离完复、复完离,更有甚者离婚多次复婚多次。
   古往今来,婚姻乃是人生头等大事。一纸婚约是双方一生的承诺,“从一而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中国传统的婚姻思想。结婚典礼时,双方承诺“不论对方生病或是健康,贫穷或是富有,都不离不弃,始终忠于对方”。之前的誓言犹在耳畔,如今却为了买房少付首付,为了少付贷款利息,为了逃避税收等,钻政策的“漏洞”,将婚姻作为利益的砝码,作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工具。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假离婚”的人自认为选择了一条简单易行的捷径,但是,夫妻婚姻感情岂可视为儿戏。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法的初衷,而且对婚姻、对法律的不尊重,更为社会秩序埋下隐患。
   诚然,“假离婚”现象的出现,与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在“漏洞”有密切关系。从银行角度来看,办理房贷只是看证件、手续等是否齐全,不会考虑你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从短期利益来看,“假离婚”或许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少实惠。可换一个角度来看,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假离婚”隐藏的法律风险也不可小觑,因为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概念。既然以这种方式可以逐利,势必就会有人甘愿冒风险去尝试,但现实生活中,弄假成真的比比皆是。“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落得个人财两空,其中的值与不值,还请当事人一定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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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8:47: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用户审核 于 2016-4-18 23: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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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20:10:0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利。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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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09:46:17 | 只看该作者
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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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11:04:1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个题目,我想起最近见到的事儿。
    军队职工解决遗留的住房问题,军委从2007年发通知以来,直到最近才落实到我们单位。上级今年动工修建经济适用房,要房的申请达到1400多份。不少人为了要房子,纷纷离了婚,为了给子女留下现有住房。确实,现在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是多少人的梦想。尽一辈子的努力,积攒下来的钱,也买不下一套房子,这是实情。用“假离婚”这种方法,欺骗单位、欺骗自己,究竟能否得到房子,还不可知。可是,在人们心里,对这种现象,也迷惑了。
   诚信,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从小我们受的教育,就是不能撒谎,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可是,为什么人们都突破了这个底线呢?房价天高,百姓无法企及。网络上,有的说房价是泡沫,可是,还是一个劲儿地在涨,尤其是今年初,更是涨的吓人。看来,人在现实与理念之间,有人还是选择了现实。
   但愿“假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少,还社会一个清白。
欢迎来到《彩云之南》——我的第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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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3:40:1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扎兰屯朋友,感谢你对本帖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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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3:41:02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龙超版,祝愉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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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3:48:04 | 只看该作者
             雷午寨主所举的例子普遍在社会存在,但是,要想改变它,只有依靠政府部门的努力,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盼望天下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对这种丑陋现象口诛笔伐!使之遗臭万年。
       感谢雷午寨主的关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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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20:49:07 | 只看该作者
97、98年是假离婚最多的时候,因为那时是单位福利分房的末班车。为了多得到房子拿出离婚证,真有知道要分房现离婚的,领导也无奈。
现在的房价是十年前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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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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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22:31:45 | 只看该作者
   知青返城,假离婚的少吗?
   造假,古已有之,非今人创新。为此,在中共七大上提出:实事求是。事到如今,何止为房子,几乎事事有假,包括天天看的新闻联播,要是信了,您就等于回到了红卫兵时代。因此,我从来不认为造假可耻,我只认为信假可悲。生意场上有句老话: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认你漫天要价,我只就地还钱。我管不了你,我可以管好自己。如果自己都管不好自己,如何管好其他?
     这里说的“自己”,当然不是自己,是造假的对象。这个对象认假,其他人的议论,自然就是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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