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众所周知的缘故,笔者没有走小学中学大学的那条学而优则仕的路。为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履行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职责,我参加革命工作后,通过努力先取得了大专学历,考取了律师资格。实践中觉得靠这些学识应付所担负的工作也可以混过去,但本着从严要求的原则,我又在继续学习的道路上迈开了新的步伐,学起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学识。当然,在职期间继续学习,因钱、因时间、因地位,我不具备脱产或者秘书“代学”等优惠条件,唯一的做法是自修学习。 尽管是自修学习,自己也知道知识这东西是绝对打不得马虎眼的。不下苦功,绝对不会学到手的。因此虽没有古人悬梁刺股但也是插针见缝、深夜挑灯的勤苦攻读。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下来经严格的考试,每门功课都过了关。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发给本人法学本科毕业证书。拿着红彤彤封皮的证书,不由的感慨这真是活到老,学到老,想当年我的大学梦因客观没有圆成。以后党和政府为发掘人才,建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成人在职学习的政策,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在年近半百的时候终于取得了大学本科学业,太珍贵了。 按照规定,我找到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材料归档之事时,不料被浇了盆凉水。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说你即便取得了本科证书也没有啥用“我们用人不光看文凭,稿件要看立场”。我赶快声明我从来没这想法“只是按照组织规定办理归档事宜,别的没有考虑过也不敢考虑”。 没用就没用呗,想自己“革命”几十年,歪歪好好也成为党的领导干部一员自然知识四大闲的“调研员”但自己可是一点也没有闲过,就拿法制岗位那几年说,不光要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使用法律是否得当,连装订案卷,送取机要件都得自己亲自办理,所以我没感到一点闲总是觉得时间不够,就连受组织委派去外地开会研究案件撰写教材都是来如风去如风的根本不敢欣赏祖国美好山河的壮观秀景。 不想咱不考虑不敢想还完不了事呢!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威风凛凛的反问我这证书是根据哪门子规定发的。人家谨慎也不能说啥,只因现在伪造文凭证书满天飞,有的上几天课就成为本科生研究生更有掏大把银子能获得名校证书。但我心不虚,因为我这证书那来源正正当当的(仅读书笔记我记了30余万字),于是告诉对方证书上学的很明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所颁发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当即斩钉截铁地回答,这部法律“这里”不执行。 我闻听因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对方仍重复了这句话,为增加威力,还特地给我举例说某部法律“这里”就没有执行。 我听清楚后不禁觉得太有点鄂然。因为连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都必须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个连小孩都知道的“真理”。那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这里”,有什么理由不执行国家的法律呢?当然,在我国,不施行国家某部法律的情况有,那就是香港、澳门和将来的台湾等特别行政区,但是他们不施行某部法律的权利也是全国人大立法所授予的,而决不是特别行政区自行决定的。“这里”不是特别行政区。作为专学法律知识的我,还实在没有学到除特别立法规定外,还有哪部法律容许我国大陆上哪个省、市、自治区有不执行国家某部法律的特权。可现实中还就有“公仆”这么认为。面对这残酷的事实,做为一介草民的我没有别的企求,只盼普法工程的组织者们,该多考虑考虑如何给“公仆”加大普法的力度,不要以为普天下就是万民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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