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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近日报道了“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员工挟尸体要价”一事后,引起央视等多家媒体的关注。据《华商报》记者了解,打捞丽丽尸体的邓某因舆论压力过大,已离开水电站。12月14日,魏家堡水电站相关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水电站站长董振宇已被停职,同时该站将配合眉县县委、县政府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魏家堡水电站职工邓某在工作中发现丽丽的尸体浸泡在水电站河面上,理应及时通知当地警方,并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但遗憾的是,邓某却知情不报,有意等着家属找上门来,自己好挟尸要价。尽管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邓某三次到死者家属家登门致歉,并最终因承受不了舆论压力,离开了水电站,而其间负有管理责任的魏家堡水电站站长董振宇也已被停职。但是,对于水电站相关负责人以“邓某是临时工”的说辞,试图撇清自己的责任,逃避组织纪律惩处的做法,显然有失应有的责任担当。
先不论邓某是否是“临时工”,只要他在魏家堡水电站上班,并为其服务,就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魏家堡水电站自然就有权利对邓某在水电站内的行为行使管理职责。邓某在工作期间发现了丽丽尸体侵泡在水电站河面上,实际上是发现了一起安全隐患,尸体随时可能会影响设备运行。邓某知情不报,有挟尸要价的阴暗想法,固然不对,但作为管理方的魏家堡水电站,是不是也负有平常对员工安全教育不严的责任呢?再者,稍有良知的人,目睹一具尸体长时间泡在水中,都会于心不忍。即便自身无法把她打捞上来,也会选择报案。可邓某却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准备狠狠地敲死者家属一笔竹杠!邓某利欲熏心固然应受谴责,但魏家堡水电站平常对员工“三观”的教育哪去了?而更加令人遗憾的是,问题暴露出来以后,魏家堡水电站只字不提平常工作中的疏忽和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以一句“邓某是临时工”作为托辞,实在令人无语。
话说回来,即便邓某真的是临时工,魏家堡水电站也难辞其咎。作为管理方,平常加强对他们的安全警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道德情操教育,是起码的工作要求。
丑事面前要正视问题,寻求改进之道,避免重蹈覆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单位应有的表现。否则,动不动就拿“临时工”作为托辞,不仅于事无补,最终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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