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刀子杀人更凶残(今日谈) 2016年4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杀害男友的女护士陶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刑事案件让人惊讶的是,陶某身为医护工作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实施杀人犯罪:趁被害人罗某不备,在水中掺入事先准备好的30多粒氯硝安定安眠药粉末,罗某喝了带有安眠药的水后陷入昏迷,陶某趁机在罗某体内注射大剂量胰岛素,导致罗某因中枢神经功能和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笔者深知氯硝安定的药力,曾因医院处方剂量笔误,原本应服用半粒误服了1粒,便出现嗜睡、头重脚轻行走不稳现象。何况30多粒的剂量,足以让人睡死过去。加之注射大剂量胰岛素,双重药力的作用下,被害人必死无疑。可见用医疗技术手段杀人的残忍。而且极易造成假象掩盖真相,进而迷惑警方破案。如陶某在开始接受警方讯问是就谎称被害人罗某自己服食安眠药而死,后经警方进一步审讯,陶某才交代作案事实。联想到那起复旦惊天投毒故意杀人案,已伏法的林森浩,虽然是名在读研究生,但也是一名见习医生。同样具有利用专业知识实施杀人犯罪的便利条件。为置室友黄洋于死地,通过盗取实验室毒性很强的化学药品(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拿到),趁黄不在全部倒入了饮水机,最终导致黄洋饮水后中毒身亡。两个案例,都是用软刀子杀人,尽管并非像硬刀子杀人那样血腥,其实更为凶残。 我们说,只要将人置于死地,不管他杀人的手段如何,都是凶残的。尤其用软刀子杀人更为凶残,因为有些案例表明,用这种软刀子杀人,有些被害人会慢慢地死去,甚至会误导警方做出并非他杀的结论,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假如林森浩不是凶残的人,当黄洋喝下被投毒的水时,林森浩当时在宿舍就会加以阻拦,或当黄洋在床上有痛苦呻吟声音,就应立即送其上医院灌肠抢救;而接下来又故意隐瞒为黄洋做检查的真相,当已知黄洋情况不好,也仍未说出真正的病因。可见这种用“软刀子”杀人的残忍,即让被害人在痛苦的折磨中慢慢死去。更可悲的是,原本医务人员天职是救死扶伤,却让这种败类以戕害他人玷污了白衣天使的神圣。留给人们的思考:当医务人员有所图谋不轨时,我们的医疗监督监管机制是否存在缺失呢? (原创于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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