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当代中国研究所网站》,作者:陈东林,原题:《实事求是地评价“文革”时期的经济建设》,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首先,必须搞清楚,“文革”和“文革”时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革”是一场严重错误的政治运动,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文革”时期,是这场运动发生的历史时间和空间,这一时期既发生了种种严重错误,也存在抵制和纠正这些错误的斗争,包括广大人民群众在困难条件下努力进行的经济建设。因此,彻底否定“文革”并不等于要否定这一时期所发生的全部历史。同样,肯定“文革”时期经济、外交方面的发展,也不等于要肯定“文革”本身的错误。胡绳同志很早就指出,要把“文革”和“文革”时期区别开来。(见《真理的追求》1990年第4期第11页。)应当说,这是我们正确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阶段历史的基本准则。 从“文革”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统计数字上看,“文革”时期的经济取得了发展,是明显的事实。关于年平均增长率,1967年至1976年的10年(1966年因经济领域尚未受到“文革”较大影响,故不计入),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7.1%,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6.8%,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4.9%。具体到各年,动乱最严重的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9.6%,1968年比上年又下降4.2%。其余各年均为正增长。关于阶段发展指标,1976年与1966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79%,社会总产值增长77.4%,国民收入总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3%,关于生产水平,1976年和1966年主要产品产量相比,钢增长33.5%,原煤增长91.7%,原油增长499%,发电量增长146%,农用氮、磷、钾化肥增长117.7%,塑料增长148.2%,棉布增长20.9%,粮食增长33.8%,油料增长61.6%。(《中国统计年鉴(1993)》,第57、50、33、444—447、364页,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 需要说明的是,有人提出“文革”时期的这些统计数字是否准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同志的文章回答说:“现在公布的十年内乱期间的数字,尽管有若干估算成分,但数字来之有据,又经过反复核对,可以说是基本可靠的。”(李成瑞:《十年内乱期间我国经济情况分析--兼论这一期间统计数字的可靠性》,《经济研究》1984年第1期。) 从各个经济部门情况看,10年中也取得了一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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