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 枉 1971年11月末,市里派四人工作组进驻我大队。工作组成员中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郊区和市二商局的三名干部,还有一位是稍后报到的市林业局干部老靳。我被抽到工作组负责内勤和外调工作,和工作组的人住在大队的一个空宅老院里。 一天晚上,老靳冒雨从市区回到村里,进屋后就将一个军用挎包和雨衣挂在墙上。第二天清晨,小雨依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我要去大院外临街厕所方便,就穿了老靳的雨衣,方便完后我仍将雨衣挂到墙上继续睡觉。8点左右,村里的一位男青年大国来工作组说事,他来时没有带雨具,临走时穿走了老靳的雨衣,半个小时后大国又回到工作组大院,将雨衣送了回来。 中午时分,老靳突然说挂在墙上的挎包丢了,里边装有1400元公款。那年头这可是个大数目,可把大家急坏了,我和工作组的几个人翻箱倒柜找挎包,但毫无踪迹。后来我们回忆村里男青年大国穿过雨衣,工作组长就让人去找大国,没找到,晚饭时又去大国家找,得知他已去了甘肃兰州的亲戚家。工作组长感觉事态严重,随即派老靳和另一位知青一路追踪到兰州。但大国并没有去他亲戚家,大国不知去向。 大约十天后大国从外地回来, 对于工作组的盘问他矢口否认,大家也没有其它证据,只能作罢。工作组又经过分析排查,有人把怀疑重心放到了我的头上,我感到很冤屈,老靳丢钱以后,我已多次向工作组说明了当天穿雨衣的经过,又让人清查了我的所有物品家当,从出事那天到大国从外地回来的十天时间里,我谨小慎微,避免外出,生怕节外生枝,现在既然还是对我怀疑,我也只能任由听便。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真相总会水落石出的。 大队会计是个想当然的人,他推测我穿雨衣时顺手将挎包拿走,取出钱后将挎包扔进了大院外茅坑里。于是他组织两个人,用竹竿绑了个抓勾对茅坑进行打捞。经过一上午的打捞,只是抓上来一条死狗的残骸。第二天,大队会计仍不甘心,他又清理了两米多深的茅坑,挖净了茅坑里所有的茅粪,搞的粪便遍地,臭气熏天,最后还是一无所获。这件事我心里很坦荡,清理茅坑更好,还我一身清白。 后来老靳调走了,又过了几个月工作组撤了,老靳丢钱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但这件事发生的太蹊跷,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了大队支书,他笑着说“给你说了你就不要再外传了,老靳的钱压根就没有丢,是他临来村时他老婆偷偷把挎包里的钱拿走了,后来他老婆怕把事情闹大了才说出了实情,工作组得知真相后就把他调走了。”我如释重负,高兴的真想大哭一场,苍天有眼,我清白了! 老靳的挎包是我亲眼看到他挂在墙上的,既然钱没丢,那挎包哪去了?没人再深追下去。
|